2020年12月,经过街道推荐,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人事部门、县级工会、市级工会和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逐级审核,最终确认授予我司“全国模范职工小家”称号,授予荣誉证书和牌匾。
2020年9月,我司受邀填报了《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推荐登记表》,按要求汇报了公司运营发展和工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。经过社区工会、区工会、市工会逐级审核和全国总工会审批,2020年12月,确认授予我司“全国模范职工小家”荣誉称号。2021年9月2日,我司工会主席代表公司工会领取了荣誉证书与牌匾。
不忘初衷、不辱使命,我司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在工会在全国、市、区、社区各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,以区域稳定、职工发展为出发点和立足点,深入开展组织联系工作,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而不懈奋斗!